为全力做好法院警务安全保障工作,切实提高司法警察对警务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6月11日上午,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张朝一行赴平安区法院开展警务督查指导工作。
督查组一行先后对平安区法院安检通道、装备室、监控室、安检设施运行、警务装备配备、司法警察工作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建议。随后召开座谈会,综合办公室主任王军以及全体司法警察、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参加座谈会。
会上,督查组播放了相关警务工作视频,对视频中警务人员执法执勤规范用语、执法形象、安检动作流程、安全防范意识和现场突发事件处置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指正,并现场进行培训。对今后司法警务工作的开展提出以下要求,一要加强司法警察业务能力培训,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保障力量,必须提高司法警察的工作技能,落实警队训练计划,严格落实警务执法规范,不断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能力,全面提升警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二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明警规警令、严肃警风警纪、严格行为规范,在执法过程中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采取适当手段灵活应对,执行公务做到语言规范、举止得体,防止因个人行为对司法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三要做好后期风控处理,法警队要始终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健全完善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提升司法警察应急处突水平和实战处置能力,防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切实筑牢法院机关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