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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法院第四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
  发布时间:2022-03-16 10:37:02 打印 字号: | |

根据海东市平安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日,区法院第四党支部召开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会议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一次精神这一主题,全体党员联系工作实际,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对照政治忠诚围绕肃清流毒影响进行党性分析,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实实在在的整改措施,巩固扩大专题教育成果。

会前,支部班子对开好这次组织生活会高度重视,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由支部书记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及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省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等内容。同时,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普遍开展了一次面对面谈心谈话,诚恳的听取了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上,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支部书记首先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其他班子成员及党员同志,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并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围绕主题,深入查摆了个人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剖析检查,进一步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达到了相互教育、相互提高的效果。

会议要求:一是党支部委员党员对查摆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二是要进一步做好党员的思想引领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三是要建立好党建工作机制,以此次组织生活会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司法为民工作,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为青海擘画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奋力推进“五个新海东”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来源:平安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吴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