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8日,平安区人民法院三合法庭干警驱车到洪水泉乡井尔沟村,和该村村委会主任马鹏举等联手将一起相邻纠纷化解在老百姓的家门口。
马某宝与马某明是井尔沟村民,也是同家务的叔辈弟兄, 2020年,经海东市平安区洪水泉回族乡井尔沟村民委员会和井尔沟一队全体村民的同意,将原告一家安置于井尔沟村闲置的原清真寺旧院内,该院与被告的院落(庄廓)一墙之隔;原告入住后,重新修建了房屋,原来的大门连门口走道需往旁边挪一下,但其门前要用来走路的闲地上被告修建有一间厕所,还堆放着被告家的砖块等杂物,原告要求被告把厕所拆除、杂物搬走时,被告则表示:该土地是他的,他要用来种菜,不同意原告在该土地上走路,是原告院内的下水直接流在了双方共用的走道上,影响了他的生产生活;为此双方发生纠纷,2021年4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清除门前土地上的所有杂物,开通邻里道路,允许行人行走,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合法庭接到此案后,到井尔沟村实地查看了现场,走访了周围群众和井尔沟村委会干部,了解到此案在起诉前已已经经过村委会、派出所的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各持已见,未能达成一致协议,原告遂诉至了法院;2021年6月8日,三合法庭全体干警驱车到洪水泉乡井尔沟村,和井尔沟村村委会主任马鹏举一起再次查看了纠纷现场,并将当事人组织到村委会,给当事人讲政策、讲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两个多小时的说服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协议:马某明于2021年6月28日前将堆放在马某宝家门前土地上的砖块等杂物全部清除,将厕所拆除,开通邻里道路,允许行人通行,方便马某宝的生产生活;马某宝于2021年6月28日前将旧院门拆除,并将自家下水管道埋好,保证脏水不再外流。至此,一起邻里纠纷彻底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周围群众一片好评,干警心中的荣誉感悠然而生。
自今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活动开展以来,平安区人民法院三合法庭干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出发点,用实际行动积极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以便民、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理念,结合法庭实际情况,深入基层,走村串巷,以“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马背法庭精神”,抬起衙门就群众,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成果落到了实处,为辖区群众实现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