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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执行积案再出发
作者:马海玉  发布时间:2021-06-10 11:22:02 打印 字号: | |

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平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响应院党组和党总支的号召,把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学习促执行,发扬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通过精准施策、精准执行,成功执结了一件历史积案,执行到位金额34万余元,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平安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申请人秦富某与被执行人青海某水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55244.2元。收案后经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青海某水泥有限公司名下无银行存款、无车辆、无房产、无工商登记。该公司曾经两次破产重组,法定代表人几经更换,现有案件委托代理人系法定代表人之子,法定代表人以病重在外地治疗为由拒不到庭,且该案件委托代理人以该公司系国有资产,其无权处分公司内的任何财物为由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因该公司确属国有资产,其内部股东等的组成经两次破产重组之后变得非常复杂,还有一部分下岗工人的抚恤金也由该公司

负责发放,相关管理人早已解散,经贸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也对该公司情况一知半解,法院对该公司无法提起评估拍卖。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该案前两届的承办人均依法终结了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为了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时隔近两年之后,该案再一次被现承办人提上办案日程。案件承办人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努力寻找突破口。通过借鉴国内其他法院的有效做法,承办人通过网上关联案件发现被执行人在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也有执行案件,遂立即向该法院发出委托执行函、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参与分配函,并一边与对方法院办案人员积极沟通,学习借鉴其有效做法,一边向被执行人青海某水泥有限公司发出机器设备评估拍卖变卖告知书,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办案过程中,承办人积极寻找曾两次主持破产重组工作的管理人、法院、几经更换的法定代表人等了解情况,并与现法定代表人取得了联系,前往其家中以案释法,做思想工作。最终案件委托代理人将青海某水泥有限公司内的一件机器设备以34万元的价格出售后给付了申请人,申请人自愿放弃了215244.2元,该案以和解并履行完毕结案。

平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以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树牢为民理念,整治顽瘴痼疾,提升工作质效,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加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来源:平安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吴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