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英,女,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平安区人民法院三合人民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扎根基层,勤奋工作,平凡岗位多奉献
李秀英同志长期在民事审判一线,在工作中,她认真履职、勤勉敬业,尽心审理好每一件案件,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及时按诉讼程序办理好每一件案件,在庭审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宗旨,认真倾听当事人陈述,积极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在查明事实的前提下,依法公正判决,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和“判后答疑”“案结事了”上下功夫。面对不服判决,经常到法庭“讨公道”的当事人,她总是停下手头的工作,端茶倒水,耐心给当事人释法说理,做思想工作。多年来,她用实际行动化解了一起起民事纠纷,践行了一个法官应有的职业操守。
秉持正义,心系群众,耐心调解促和谐
近几年来,李秀英同志审结案件数在单位一直名列前茅。她在办案中积极探索调解新方式,坚决摒弃“和稀泥”的无原则调解,开拓思路,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争取开创“双赢”新局面。经其调解结案的案件,多数均能自动履行,社会效果良好,其办案方式不仅能得到当事人的认可,也在全院建立了可借鉴的模板。2016年,三合镇镇政府为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承建了海东市平安区三合镇安置小区,用以安置易地扶贫搬迁户。村民陆续搬迁入住后,部分村民拖欠房款近1200万元,致使镇政府被建筑单位起诉索要工程款。无奈,镇政府将拒不缴纳房款的村民诉至三合法庭,她在受理该案件后,认真查阅案件材料,考虑到镇政府的一片苦心和人民群众存在的顾虑及认识局限性,她放弃节假日休息,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走家串户,给当事人讲法律、说政策,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圆满解决了这起案件,切实做到了为辖区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当地群众感慨地说:“要是所有的法官都有李法官三分之一的热心与耐心,纠纷早就解决了。”
巡回办案,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法官走到群众心头
“庭上调解不如庭外和解,坐堂问案不如走访入户”。做好基层法庭工作,关键是要和群众打好交道,法庭的法官,是群众身边的法官,离群众近了,更懂得群众的心思,也就能更好地为群众做实事,真心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李秀英总是能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对于离婚、抚养、赡养等家事纠纷,案子不大、矛盾不小,需要做的工作也不少,她不辞劳苦,走街串巷,巡回办案,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为老百姓分忧解难。2017年8月,原告海东某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取得本村六社打麦场的土地使用权,准备修建存储粮食的仓库时,李某以自己花钱从本村村民张某处购得该打麦场为由阻止原告修建粮仓,并在打麦场上堆放了大量的砖块,致使原告的三百多吨粮食无处存放,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五万元之多;李秀英在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本案在辖区内具有一定影响,为了能“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决定将法庭搬到村里的麦场就地审理,审理当天,前来旁听群众坐满了麦场,原、被告对自己的诉辩意见进行了充分的陈述,法庭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在村委的协助下进行了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该起案件的成功调处,让群众在阳光下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送法进寺院,让群众满意、促民族团结
在辖区内,有一著名寺院,名为夏宗寺,在每年的宪法日,李秀英都进寺院进行法制宣传。她和僧人们促膝长谈,在了解他们的宗教信仰的同时,将法律以及国家政策讲给僧人,进一步提升广大僧侣和信教群众爱党爱国和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意识。她还多次送法下乡,面对面讲解群众想知道的法律知识,以“切实解决群众最急、最需要、最盼的问题”为出发点,以“让群众出题,为人民服务、让群众满意”为落脚点,携手基层村委会组织,向群众宣传法律、宣讲民族宗教政策。
清正廉洁,淡泊名利,做人民身边的好法官
吃人民的饭,报人民的恩,为人民办事。李秀英时刻牢记“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根本宗旨,为天平增辉,为法徽添彩!她生长在农村,又长期工作在基层法庭,对人民群众的疾苦有着切身体会。她从事审判工作三十年来,所办理的案件不乏大案要案,功名利诱无处不在,但她始终保持朴素情怀,淡泊名利,不为所动。在平时的审判工作中,将“廉洁司法”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工作中未出现吃、拿、卡、要等现象,坚持原则,依法办案,做到了自尊、自重、自警、自省,在办理的几百起案件中,从未出现过当事人举报、上访、告状的现象,未发生错案、重大过失和严重违法违纪情况。她所在的三合法庭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在审判岗位工作上,她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长期工作在法院审判工作第一线,对群众深情、对工作担当、对法律热爱,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践行着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胸怀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