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平安法院沙沟法庭全庭干警自觉把群众工作融入到执法办案中,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把为辖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做到实处,做到群众心坎上。
2021年5月25日,来自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红崖子沟小寨村、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洪水泉乡永安村、韭菜沟村、阿吉营村、马圈村、平安区古城乡北村等村的21位农民工在该院沙沟法庭领取了65545元劳务工资。在案款发放现场,徐某某、苏某某等人激动的说“谢谢法官帮了我们的忙,为我们要回了辛苦挣来的劳务工资”。
2020年3月,徐某某、苏某某等21位农民工在被告唐某某承包的位于海东市平安区沙沟乡房屋修建工地务工。双方约定了务工期间徐某某、苏某某等21位农民工每日的工资。
徐某某、苏某某等人在唐某某的安排下完成了双方约定的劳务。经双方结算后,唐某某在给付徐某某等人部分劳务工资后,剩余65545元劳务工资至今未付。后经原告多次催要,均无果。于是21位农民工来到沙沟法庭,将唐某某告上法庭。
为尽快帮助农民工要回自己的辛苦钱,办案法官通过电话第一时间联系了唐某某。并在第二天召集双方当事人来到了沙沟法庭,对案件及时进行了庭前调解。调解中,适时以案释法,对唐某某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唐某某当庭表示愿意给付拖欠21位农民工65545元的劳务工资,并在沙沟法庭组织召开的农民工工资兑现大会上予以了现场兑现。至此,一起农民工追索了一年的劳务工资纠纷案,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仅用一天时间,得以圆满解决。(作者:胡亚红 编辑:吴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