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春节期间作风纪律,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相关措施规定,2月9日上午,在督察室主任李有福的带领下,督察室会同政治部、综合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再次对院机关及三个法庭执行禁令、值班备勤、安全防控及车辆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了节前监督检查。
督察组在督查中提出要求:一是聚焦八个“严禁”,明确纪律红线。全体干警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二是加强院机关及法庭的防火防盗工作,关好门窗,锁好柜子,关闭用电设备电源,清理杂物,特别是易燃物品,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做好值班备勤工作,安排专人成立督查组,通过实地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春节期间执法执纪督查情况每日上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四是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庭室干警的教育监督管理,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确保清廉过节、清俭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