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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成贵、马延明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一审宣判
作者:王震  发布时间:2020-08-18 11:51:33 打印 字号: | |

日,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件。对被告人马成贵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5000元。对被告人马延明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本案系在平安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为了做好案件审理,审判人员认真研判案情并召开了庭前会议,同时,严格执行刑事司法政策,二被告人全部自愿认罪认罚,为本案的顺利审结打下了良好基础。

经法庭审理查明,2012年4月至2015年夏,被告人马成贵、马延明结伙或单独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活动。其中被告人马成贵实施强迫交易犯罪一起、寻衅滋事犯罪二起、敲诈勒索犯罪四起,违法所得74600元。被告人马延明实施寻衅滋事犯罪一起、敲诈勒索犯罪一起,违法所得13000元。

法庭在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后,遂作出上述判决。二被告人也当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周慧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