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特殊的追索孩子抚养费纠纷案终在我院沙沟法庭承办法官的真情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
被告沈某、赵某生育一女儿,自2016年以来,两人到省外务工生活,将女儿托付给女儿的爷爷奶奶代为照顾。但几年来父母却对孩子不管不问,既不回家又不给钱,让老人出钱又出力。两位老人在此期间,垫付了孙女的幼儿园学费、舞蹈班培训费等各项生活学习费用。但二被告拒不支付老人带小孩期间垫付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老人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将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
沙沟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案件的法官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考虑到该案原、被告系父子、母子及公婆媳关系,孩子又是维系整个家庭和睦的亲情纽带这一特殊性,为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达到既能够及时平息纷争,又能保证家庭成员和好如初,和睦相处的目的,承办法官没有急于开庭审判,而是一方面深入原、被告所在村庄走访了村委会相关人员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情况,一方面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庭前调解,适时以案释法,给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劝导他们以家庭和睦为重,互谅互让。调解中,被告沈某、赵某一直坚持说:“我们两口这几年到外地打工也没挣到啥钱,只能是维持个生计,孩子是老两口的亲孙女,我们不在孩子身边时,让他们代为照顾一下孩子的生活,也是应该的,为啥孩子的爷爷奶奶还要把我们告上法庭?真是想不明白。”听闻此言,办案法官主动引导两人回忆以前幸福、快乐的日子,以及和老人、孩子一起共同生活的美好时光,劝慰两人经济困难是暂时的,以后的路还很长,只要两人齐心协力、风雨同舟、共同搞好家庭关系,以后的生活肯定会好起来。同时耐心地解释说:“以人之常情而言,你们两口外出务工,一走就是几年,在这些年里无论你们是否挣到了钱,都应该经常回家看看老人和孩子,或者给孩子寄一些生活费,可你们却将孩子撂给老人后一走了之,不管不问,至今一分钱都不给,你们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同时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你们对于自己的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做称职的父母,是人性、道德以及整个人类社会对作为一个正常公民的最低要求。你们两人应当尽职尽责地履行对女儿的抚养义务。孩子的爷爷奶奶在你们健在而且具备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对孙女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抚养义务。但在你们外出打工无法尽到对孩子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孩子的爷爷奶奶能够尽心尽力代替你们履行抚养的义务,应当得到法律的大力支持,也是社会应当鼓励和赞赏的良好风尚。你们应当在二原告代为履行抚养义务后,向二原告支付其代为履行抚养义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经过办案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知以法的说服和劝导,被告沈某、赵某被法官的耐心、诚心、真心和为老百姓解忧的工作态度所打动,当庭表示,我们错了,一定给付父母亲在代为抚养自己孩子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并给孩子的爷爷奶奶赔礼道歉,承认了错误,求得了两位老人的谅解。原、被告最终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至此,一起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的家庭纠纷在法官的浓浓真情感召下得以圆满化解,欲破裂的父子亲情得以弥合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