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纯洁法官队伍,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4月21日下午,我院组织全体干警(含聘用人员)召开了“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及“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专题动员部署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锦强主持。
会议传达了《关于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宣读了我院《关于在全院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组织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强调了开展此次“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此次警示教育分三个阶段,首先是学习教育阶段,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学习法规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张坚案的剖析报告,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撰写一篇学习心得;第二是对照检查阶段,领导班子、各部门及全院干警要对照张坚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及教训,认真检视查纠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一次交流研讨和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第三是总结提高阶段,及时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整改成效等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巩固工作成果。
会议强调,要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与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结合起来,与审判管理审务督察等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各部门要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实际,进一步排查司法权运行的风险点,全院干警要对岗位廉政风险进行自我评估,确保警示教育活动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