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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运用人民调解平台成功调解首例合同纠纷案件
作者:邱松青 周慧洁  发布时间:2019-12-04 20:27:43 打印 字号: | |


近日院首次尝试运用人民调解平台,委派人民调解员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案件调解工作获得圆满成功。该案件的调解成功标志着平安区人民法院纠纷调解工作已逐步实现多元化。

为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减轻诉讼当事人的诉累,院积极推动“互联网+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进行调解。2019年11月20日,原告张某某因压路机租赁费用纠纷,起诉至我院,起诉标的额1400元,并给原告出具了欠条。我院受理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诉讼标的额不大,双方对簿公堂,不利于双方关系的缓和。为缓解双方关系,减轻当事人诉累,我院依法启用人民调解平台,委派人民调解员对该案件进行调解。

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该案从立案登记到调解结案仅用时10天,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而且为双方当事人减少了诉讼成本,充分体现出高效、务实、为民的司法工作作风,得到当事人的好评。该案的成功调解,也为今后我院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应用互联网整合优化调解资源提供了有力借鉴。

 

 

 


 

 

 


 
责任编辑:周慧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