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11月1日上午,我院召开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证书宣誓仪式暨业务培训会。党组成员、副院长白锦强,区司法局副局长徐树英参加会议,78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宣誓仪式暨培训会。
会上,首先由副院长白锦强宣读了《海东市平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谢占凯等78名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并向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证书和《人民陪审员庭审实务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由副院长白锦强带领78名新任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右手握拳,庄严宣誓,承诺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任职宣誓仪式后,司法局副局长徐树英、法院监察室主任马艳分别就人民陪审员职业规范和工作纪律作了讲话。最后,副院长白锦强向新任人民陪审员们表示衷心祝贺,强调人民陪审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人民陪审员肩负人民的重托,其意义非常重大。对新任的人民陪审员们,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充分认清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陪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二要加强学习,充实自我,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审判能力;三要摆正关系,积极参与,自觉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四要切实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审判纪律,恪守司法廉洁,珍惜荣誉,牢记使命,忠诚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