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执行干警在开展“扫黑除恶 打击拒执”执行攻坚活动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执结了一批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仅用了不到10日的时间。执行到位金额共计7千余元。并创新了案款给付方式,被执行人采用微信转账方式将案款分别转给了申请人。
我院于2019年6月18日立案执行的6申请人与田某某劳务合同纠纷六案,申请标的共计7千余元。执行干警在短时间内一次性将该六案的案款全部执行到位。六申请人均系边远山区农民工,来一次法院极为不易。山区到法院的交通极为不便,每天只有一趟班车开往县城。除此之外,来法院的路上难免有一些必要的食宿开支,给申请人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为了让申请人尽快领到案款早日回家,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执行干警报经院领导批准,决定让被执行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案款一次性支付给每个申请人。中间省去了被执行人将案款交到法院账户,然后再由承办人填写案款发放审批表,经过四级审批以后再由财务室将案款发放到申请人提供的账户内这些步骤。中间缩短了至少三天时间,也为申请人减少了来法院的次数,从而为他们节省了开支。拿到案款的申请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他们表示法院的执行法官不仅为他们在短短的数日内执行到了案款,更是从他们的切身利益出发去考虑发方案款的办法,确实做到了执行公正,执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