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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远在异地 执行干警结案神速
作者:马海玉 周慧洁  发布时间:2019-06-25 19:07:31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我院执行干警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质效,以敢打必胜的决心迅速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远在异地的执行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顺利实现,并向我院执行干警送来了锦旗。

  我院于3月28日立案执行的青海某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万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且其居住地远在宁夏中宁县某镇某村,申请人无奈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43229.50 元。我院立案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居住地属异地,暂时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对其进行送达,便通过编辑彩信的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执行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有存款,便在收案第二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了冻结措施。并采用电话方式告知了被执行人,向其阐明了不按期履行法律义务所带来的后果。经过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反复的电话、短信沟通,被执行人于4月12日主动到法院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案款43229.50 元。当申请人拿到执行款的时候,他们激动地表示,原以为被执行人不在省内,执行工作不好开展,没想到平安法院执行局的办案法官利用短短的十数日时间就将执行案款一次性全部执行到位,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并给执行干警送上了一面“执法公正 执行神速”的锦旗。
责任编辑:周慧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