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腊月二十八,来自平安区、互助县、湟中县等地的6位农民工在我院沙沟法庭领取了28300元劳务工资。在案款发放现场,田某某、杨某某等人紧紧握着办案法官的手激动的说:“谢谢法官帮了我们的忙,为我们讨回了用血汗挣来的劳务工资,这下可以过个好年了!”。
2018年4月,田某某等6人经人介绍到朱某某承包的西宁市某物业消防水系统改造工程务工。同年5月中旬,田某某等人按期完成了相关水系统改造工作。但工程完工后,朱某某未能按时给付田某某等人的劳务工资。同年6月12日,朱某某给6位农民工出具了欠条一张,共拖欠6位农民工劳务工资28300元一直未付。之后,朱某某便不知去向。近一年来,6名农民工为讨回劳务工资,多次奔波平安区寻找朱某某,但始终无果。无奈之下,6位农民工于1月31日来到我院沙沟法庭,将朱某某告上法庭。
沙沟法庭的办案法官热情接待了他们,并详细听取了他们的倾诉。在了解到他们目前所面临的处境后,考虑到春节将至,为尽快帮助农民工要回自己的血汗钱,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让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的春节,办案法官想尽一切办法,通过各种途径,费尽周折于2019年2月1日联系到了朱某某。次日,办案法官便召集双方当事人来到了沙沟法庭,及时进行了庭前调解。调解中,适时以案释法,对朱某某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朱某某当庭表示愿意偿还拖欠6位农民工28300元的劳务工资,并当庭进行了支付。
至此,一件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纠纷案,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仅用一天时间,便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