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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作者:周慧洁  发布时间:2018-11-12 10:30:04 打印 字号: | |

11月9日,我院组织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刑事审判庭与审判监督庭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刑庭庭长张松花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对新修订《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及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新的刑诉法建立了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以加强境外追逃。同时,完善了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完善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要求刑事审判法官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尽快熟悉内容,以便更好的解决新旧法实施的衔接、过渡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白守超强调:全体法官干警要重视业务学习,会后继续全面、系统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及办案实践,做到理论实践相结合,更好地适应审判工作的新目标、新要求;加强刑事审判,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腐败犯罪,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促进庭审实质化;进一步完善轻刑快审机制,实现案件繁简分流,为全面实现“一优两高”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周慧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