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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依法拘留
作者:赵惠娟 周慧洁  发布时间:2018-10-31 11:44: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三名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且拒不申报财产,被我院依法拘留。

  我院2018年6月20日立案执行的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海某支行与达某、马某、马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执行案款共计11169元,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履行。我院于2018年6月22日向三名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但时隔四个月,被执行人依旧未履行且不按时如实报财产。2018年10月27日三名被执行人分别被依法传唤到我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执行询问。询问过程中三名被执行人态度消极且对于办案法官的询问多以沉默应对。为尽快办结此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黄金兰加班加点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但三名被执行人仍互相推诿,相互观望。鉴于此情况,我院依法对未按期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且不按时如实申报财产的三名被执行人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对法院生效判决视若无睹,对执行法官反复劝说无动于衷的被执行人,我院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不仅显示了法律的威严而且也依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周慧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