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执行事项委托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院在自身执行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执行事项委托工作的要求,积极办理全国法院在执行指挥平台上的委托案件,得到了各委托法院的好评。
自事项委托工作在执行指挥平台实施以来,我院共办理各类委托案件59件。其中2017年共办理各类委托案件15件,2018年共办理各类委托案件44件。事项委托期限内办结率100%,事项委托平均用时2.35天,事项委托办结占比32.03%,均排名全市六县区法院第一名。其中10天之内办结的委托案件59件,5天之内办结的委托案件36件,3天之内办结的委托案件13件。其中车辆查封类案件18件,银行存款冻结类案件8件,扣划类案件9件,解冻、解封类案件6件,送达法律文书类案件5件,不动产查封冻结类案件9件,其他类型案件4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执行事项委托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紧盯时间节点,按时、按要求积极办理完成全国各兄弟法院在执行指挥平台上发起的事项委托案件,使我院的事项委托案件各项指标继续领先。为顺利完成“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