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用两到三年解决执行难”的战略部署。为进一步打好执行攻坚战,保证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全院各庭室召开了立案、审判、执行协作配合促进案件自动履行的协调会,要求进一步加强风险提示、法律释明,提高案件的保全率,树立“立审执”结合意识,各部门、各环节互联互动,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院执行局以财产保全作为切入口,以保施压、以保促执,高质高效办理了一批执行案件,极大的发挥了财产保全在保障执行方面的作用。
近两年来,我院共受理财产保全案件19件,申请保全金额共937万元。我院执行干警通过执行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方式,先后奔赴四川、上海、浙江、宁夏、甘肃、河南、西宁等地,对被执行人的车辆、银行账户、工商登记、支付宝、余额宝、股权、房产等财产依法采取了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在院领导的精心指导和全体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共成功实施保全案件19件,金额875万余元,案件保全成功率100%,标的保全成功率93.4%。
财产保全案件的成功办结,极大地减轻了执行工作的压力,提高了执行效率,为“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顺利完成加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