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名被执行人因拒不申报财产或申报财产不实,被我院依法拘留、罚款。
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人王某与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田某与韩某租赁合同纠纷、赵某与张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祁某与范某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白某与杨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张某与张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以上六起案件中,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执行案款共计578175元,但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且拒不申报财产或申报财产不实。六被执行人分别被依法拘传到我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执行询问。询问过程中李某、韩某、张某、范某、杨某5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且未认识到不如实申报财产的法律后果,其中4人被依法拘留15日,一人被罚款1000元。李某、韩某、张某3人在拘留期间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履行了全部案款,共计65100元。杨某在受到罚款处罚以后亦主动履行了全部案款3600元。在执行询问过程中张某当场主动履行了全部案款及迟延履行金,并向我院提交了具结悔过书,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鉴于张某悔过态度良好,履行义务积极,我院决定不予处罚。
至此,未按期履行且未如实申报财产、拒不申报财产的六被执行人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处罚,该六案的申请人中有五人如期拿到了各自申请执行的案款,他们脸上洋溢的笑容就是对我院执行工作最大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