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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区人民法院:建章立制 规范管理
作者:郝升琴  发布时间:2018-06-19 10:25:28 打印 字号: | |
  为规范法院各项管理工作,转变法院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审判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清理过去已有的各项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涵盖党务、审务、事务等门类共22项新的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一个单位优质、高效、低耗、安全运行的保证。今年3月份以来,院党组认真研究了已有的全部规章制度,全面修订补充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真正用规章制度来保障司法的规范、保障司法的公正,使规章制度切实为审判工作、执行工作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制定完善了《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发展党员制度》、《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党组织、党员“双承诺”制度(试行)》等17项党建类制度,《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庭审实质化 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关于组建审判执行团队的实施方案(试行)》等3项审判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2项事务类制度。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用制度管人,按规范办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工作有章可循。
责任编辑:周慧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