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强军兴军、加强国防建设的重大举措。自中央军委关于军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由院、庭长组成的办案专班,配齐配强办案力量。针对涉军警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时间紧,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加大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指导,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涉军停偿案件审理、执行工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司法保障工作的通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驻青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涉法涉诉案件协调会会议纪要》的要求,我院畅通立案绿色通道、依法高质高效审理案件。坚持涉军停偿案件不同于普通案件的原则,无论程序上、实体上特事特办、快审快结。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充分认识涉军警停偿案件的特殊性,准确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依法正确处理案件。在确保双方当事人诉权的前提下,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做了大量的法律释明和调查取证工作,既确保了涉军警资产的如期收回,又使合同相对方的权益得到了相应的补偿,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截止目前,我院共受理涉军停偿案件4件,已调解结案3件,正在审理中1件,已申请强制执行2件。案件办理过程中,合议庭加大对涉军停偿案件调解的力度,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基础上,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引导双方达成共识,在平等保护军民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保障了涉军停偿服务工作的有序推进。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加强与驻地部队的衔接,妥善处理涉军矛盾纠纷,确保涉军停偿工作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