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我院三合法庭成功调解处理五起涉农案件,被告当庭给付农民工工资20000元,拖欠两年之久的农民工工资得以兑现。
2016年5月,原告赵某某等五人被被告刘某某雇佣至海东市乐都区雨润镇红坡村光伏电站务工,双方约定每日的工资130元,五原告在被告承包的工地共务工60日,工程完工后,被告只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20000元劳务费一致未付。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拒不支付。因该案起诉时已临近春耕时节,五原告急需用钱购买备耕物资,故请求法庭尽快审理,以解当务之急,主审人了解案情后,多次约谈被告,给被告做思想工作,最终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说服教育下,被告于3月19日将拖欠两年之久的农民工工当庭给付,五原告领取了自己的劳动所得后,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近年来,三合法庭本着“司法为民,快事快办,方便群众”的服务理念,强化涉农案件的审理力度,为辖区的稳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