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民事审判庭的婚姻案件总体受案态势呈现“三高一低”的态势和分布不均的格局,“三高一低”主要体现在受案总量增长率高、结案率高、调解率高,上诉率低。
在新类型婚姻案件上,以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为由而提起的离婚案件增长较为迅速,越来越集中,且有愈演愈烈的态势。女方提出离婚的居多。婚姻案件的诉讼发起主体多为女性,这一方面表明妇女的自主意识、维权意识有所提高,在家庭中受到不公正待遇已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女性在经济、生活上处于弱势,很多问题无法解决,处于无奈状态,只能一纸诉状把对方起诉到法院。
离婚呈现低龄化、短龄化、集中化趋势。即离婚案件涉诉主体的年龄越来越低、婚龄越来越短,甚至闪婚闪离的趋势。离婚案件当事人平均年龄逐年降低,70、80后逐渐成为离婚率最高的人群,系婚姻高危人群。乡村婚姻、跨地婚姻、闪婚系高危婚姻,更容易引发离婚的问题。从涉诉主体的职业、文化程度考察,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婚姻因收入较为稳定和保障充分,更不容易离婚,而在家务农、外出务工因收入较少、且不稳定或两地分居更易面临婚姻破裂的风险。在文化程度上,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的人离婚较少,学历高容易谋得稳定性好、收入较高的工作,对婚姻更佳理性和慎重,因而所产生的婚姻也较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