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平安法庭依法进行庭前调解,审结一起因男女双方婚约的解除,如何处置彩礼而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周某某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双方未登记结婚。因缺乏沟通了解在共同生活不久后,双方解除婚约。原告杨某某认为双方未领取结婚证,且共同生活时间较短,要求被告周某某返还彩礼,被告认为礼金全部用于双方共同生活,不同意返还。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根据案件事实,依法进行庭前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婚姻法对彩礼问题的相关解释后,被告表示愿意向原告返还部分彩礼,并当庭予以了返还。至此,一起因婚约彩礼引发的纠纷最终在庭前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