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我院沙沟法庭庭前妥善调解处理了一起两位老人因耕地浇水问题而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今年71岁的马某与70岁的韩某系巴藏沟乡上马家村村民,两家不仅是邻居,而且各自的水浇地也相连在一起。5月9日,韩某往自家种植的洋芋地里浇水时,由于水势太大,加之马某家的地地堑较矮,韩某地里的水不慎流到了马某种植的大豆地里。为此,两人各不相让,大打出手,致马某受伤住院。马某出院后即要求韩某赔偿其医药费等经济损失。但韩某认为,马某住院治疗的是他的老毛病腰椎间盘突出,与打架无关,拒绝赔偿。后经当地村委会多次组织双方协调,均无果。马某遂将韩某告上法庭。
沙沟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胡亚宏热情接待了双方当事人并勘验了现场。考虑到该案系邻里纠纷,双方都是本村人,低头不见抬头见,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办案法官没有急于开庭审判,而是根据案件事实,在庭前将村委会主任、便民诉讼联络员及两位老人的亲朋好友召集到一起,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劝导他们以邻里友好为重,互谅互让。有时当家里的年轻人外出打工不在家时,老人之间相互还能有个照应,况且两位老人打官司也只是出出气,两人为此打官司浪费人力、物力、精力实在是不值得。于是,胡法官对两位老人耐心地解释说:“乡里乡亲的和为贵,真打起官司,对簿公堂,以后两家结怨如何相处,再说也没有大的利益纷争,打官司是笔不小的花销,一年辛辛苦苦,风里来雨里去,劳动果实就为争口气,这钱花的值得吗?”。胡法官的话语重心长,完全是站在两位老人的角度为他们考虑的。听了这些,两位老人低下头默默无语了。经过近两个多小时的说服和劝导,韩某及家人为胡法官的耐心和真诚的工作态度所打动,当庭表示,我们错了,一定赔偿马某的经济损失。最终两位老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当场兑现了赔偿款。两个老邻居亦和好如初,满意地离开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