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一个外地人来平安区法院沙沟法庭打官司,没想到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法庭就为俺追回了欠款!”5月18日,我院沙沟法庭庭前调解了一起欠款纠纷案,使家在河南省济源市的原告裴某某当庭领取了被告王某某给付的欠款93000元。
2015年8月14日,被告王某某驾驶青BH8703号北京现代小型轿车从化隆县行驶至平安区古城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女儿死亡。该事故经交警队多次协调,原、被告于2015年10月12日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被告给付原告赔偿金和丧葬费共计266000元。被告于2015年10月10日前给付原告赔偿款156000元,剩余110000元赔偿款约定于2016年12月29日前付清。但该给付期限到期后,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以没钱为由,拒不给付该欠款。为此裴某某将王某某告上法庭。
5月18日,裴某某千里迢迢来到沙沟法庭参加开庭。开庭前,经办案法官辩法析理、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即达成庭前调解协议,由被告王某某一次性给付拖欠原告裴某某的人生损害赔偿金93000元,剩余17000元赔偿款原告自愿放弃。该款当庭履行完毕。裴某某拿着法庭追回的欠款如愿以偿,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