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立案庭法官及时调解解决一起十余人预起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6月初原告刘淑珍等11人承包被告新疆中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平安区窑房村中石油加油站外墙保温及内墙粉刷工程,施工前期工作顺利,被告预支给原告等5000元工资,后由于当时天气不好雨水多,外墙保温不能正常施工,被告则以原告延误工期为由阻止原告等施工,并且不给原告按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资,无奈原告等十余人多次到劳动监察等部门投诉请求解决拖欠工资的纠纷均未果。后劳动监察部门让原告等到法院起诉解决此纠纷,我院立案庭庭长了解情况后,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给他们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并适时以案释法,同时让被告想办法筹钱,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拖欠原告11人工资10500元。至此,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