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4.7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59.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64万元。
二、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2017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公共安全支出 1、行政运行(基本支出)2017年预算数703.73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92.11万元;(项目支出)2017年预算数14.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14.4万元,主要是财政加大了项目支持力度。 2、案件审判2017年预算数1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76.84万元;主要是中央专项资金未预算在内。 3、其他法院支出2017年预算数27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0.34万元,主要是财政加大了项目支持力度。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预算数96.63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2.64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预算数94.3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42.67万元. 主要是2017年医保缴费核算基数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预算数64.6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8.08万元. 主要是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三、关于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1.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 公用经费137.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关于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费13.5万元,公务接待费7.83万元。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2.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费10.8万元,公务接待费5.18万元增加6.87万元。增加原因是物价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