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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赡养纠纷 法院调解终续亲情
作者:沈伟军  发布时间:2016-09-06 08:46: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三合法庭审结一起矛盾尖锐、群众关注度高的解除收养关系案。在法官的耐心沟通下,被告马某乙跪地向自己的老父亲认错,本案得以顺利调解。

  原告马某甲,因妻子患病多年,未曾生育。夫妻协商后,于1974年6月抱养了本村一男婴马某乙。夫妻二人抱养马某乙后,对马某乙视如己出,百般呵护,未曾想马某乙成人后,终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原告马某甲稍加规劝,便会招来被告马某乙的无端谩骂和殴打。当地村委会和亲朋曾多次对被告马某乙进行规劝,但被告马某乙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无奈,原告马某甲于2016年8月向法庭起诉,要求解除双方间的收养关系。受理该起案件后,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在当地村委会的协助下,办案法官多次到被告家中,对被告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经多次劝导,被告马某乙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法庭书面保证以后会赡养老人,并当庭跪倒在自己父亲和继母面前,向二老认错。两位老人也表示愿意原谅儿子,撤回起诉,本案顺利结案。目前,一家人已和好如初。
责任编辑: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