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健全执行款物发放制度,防范廉政风险,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高院的统一部署,我院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案件暂存款专项活动。
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由主管院长为组长,执行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目标和办理期限,确保了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逐案排查,摸清底数。我院执行案款暂存款清理小组指派专人负责对2010年至2015年的纸质案卷进行摸底排查,并对排查过的案件登记造册,制作台账。目前为止,我院已经完成了对2010、2011、2012、2013年度全部执行案卷排查摸底。2014、2015年度的案卷,现正在排查中。
统计案款,集中清理。按照上级法院有关执行案款暂存款清理的要求,我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及时与财务人员沟通协调,摸清了我院执行案款暂存款的基本情况。现有暂存款案件8件332070.97元。
及时发放,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我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与财务人员共同努力,截止目前,我院清理出的执行案款暂存款已全部清查完毕(332070.97元),并按要求录入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暂存款清理系统。截止目前,已发放320125.18元,未发放11945.79元,其中联系不到申请人的5951元,无法与案件对应5994.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