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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 邻里大打出手引纠纷 诉法院 法官悉心调解还友情
作者:胡亚红  发布时间:2016-07-28 10:51: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沙沟法庭妥善调解处理了一起发生在邻里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不但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也使得邻里友情得以还原。

  原告仓某某与被告曲某某均系海东市平安区沙沟乡牙扎村村民,两家系邻居。平时两家人经常相互串门走动,关系甚好。2016年5月6日,曲某某在自家院内搭建羊圈时,在未与仓某某商量、沟通的情况下,擅自将羊圈顶棚搭在了仓某某家的院墙上,引起仓某某不满,遂前去阻拦,期间因言语不和双方发生口角,进而演变为相互抓扯、厮打,致原告仓某某的眼睛被被告曲某某打伤。为此,仓某某进行了住院治疗。出院后,仓某某多次向曲某某索要医疗费等费用,但均无果。原告仓某某一气之下将曲某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曲某某赔偿原告仓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12000元。

  我院沙沟法庭受理该案后,在给原、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同时,及时向原、被告及左右邻舍了解事情真相。考虑到原、被告之间系邻里关系,如不及时处理此案,有可能使矛盾进一步激化。为尽快缓和矛盾,化解纠纷,办案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调解。调解中,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解释邻里之间更应当友好相处,互谅互让,相互关心,不能为一点小事就斤斤计较,更不能动手打人。经过近两个多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和劝导,原、被告双方为办案法官的耐心和真诚的工作态度所打动,当庭表示,我们错了,愿意接受调解,并相互进行了赔礼道歉。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由被告曲某某赔偿原告仓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9500元。原、被告最终摒弃前嫌,握手言和。至此,一起因修建羊圈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