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全面压缩“老赖”生存空间,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7月8日,我院对在执行中发现的部分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利用媒体、微信、微博平台、各大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了第一批10名带照片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的信息包括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执行标的、执行依据案号等。这10名被执行人涉及的案件有婚姻家庭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执行标的从0.36万到18万元。
这些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信用惩戒,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部分高消费行为,限制出境、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等其他信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提升了曝光的效果,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打击了恶意规避执行的行为,进一步维护社会诚信,营造社会诚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