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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作者:高素琴  发布时间:2016-07-01 16:08: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平安法庭妥善调解处理了一起因地暖管脱节而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本案顺利结案,使诉争半年之久的矛盾得到化解,原、被告最终握手言和。

  2015年12月9日早上7时左右,被告平安天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原告,称店铺浸水,让原告赶到店铺处理。同日8时左右,原告赶到店铺后发现店铺内一楼东墙处地暖管道爆裂,使地暖管内热水溢出,热水蒸汽造成店铺内装修及部分财物损坏。事后,原告就店铺被水浸泡赔偿事宜找被告平安天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询问,被告平安天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称系地暖质量问题,告知原告找陕西华宇实业有限公司平安分公司处理,原告到陕西华宇实业有限公司平安分公司工程部询问,其工作人员一直避而不见,致使原告因热水浸泡店铺停业12天。后原告向二被告要求赔偿其损失,二被告双方相互推诿,不予处理。无奈原告因此纠纷诉至本院。本院受理后,经原告申请本院委托对其损坏的库房配件、店铺物品、停业损失、等财产损失做价值认定的鉴定,经鉴定被损财产价格认定为22883元。因本案要划分二被告的赔偿责任,需对地暖管接口的脱节问题,做质量鉴定,而该鉴定青海省内鉴定机构无此鉴定项目,需委托省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该鉴定一但申请,将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费用和诉讼时间,还会影响原告的正常经营活动。本院本着以人为本、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的原则,不辞辛劳多次给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的做调解工作,并适时以案释法,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互让、互谅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陕西华宇实业有限公司平安分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元、平安天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并当庭给付,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