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我院沙沟法庭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胡亚红  发布时间:2016-03-31 08:54:28 打印 字号: | |
  截止3月30日,我院沙沟法庭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2件,其中通过调解或当事人主动撤诉结案的案件38件,占结案总数的90.5%,且均在20天内高效审结,成效显著。成绩的取得,是沙沟法庭将各种调解方法灵活运用于案件审理全过程的结果。 

    一是对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充分利用双方当事人一起到庭诉讼,或审判人员送达案件受理、应诉、答辩通知,或当事人到庭提交诉讼证据等机会,向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争取在庭前调解,减少诉讼成本。在庭前调解中,着重宣传法律法规,晓以利害,消除当事人不切实际的幻想,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是对事实不清,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民商事案件,通过开庭审理,查明事实真相,分清是非,让双方当事人明白各自的是非过错,了解法律规定,从而有理有据地说服开导当事人,促使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如原告李某某与赵某某系近邻,曾为田地浇水问题产生纠纷,长达六年之久未能自行解决。今年3月,两家又为其他琐事发生纠纷,李某某一纸诉状将赵某某告上法庭。沙沟法庭受理此案后,为彻底解决双方当事人积累多年的恩怨,促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给双方做思想工作,耐心引导他们化解恩怨。最终,李、赵两家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三是对于赡养、抚养、离婚等案件,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明确指出各自的过错,并充分运用夫妻、父母、子女感情等亲情纽带,以换位思考、真情感动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

四是大力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沟通和联系,把审判调解与基层组织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扩大调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