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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化纠纷 还原邻里情
作者:胡亚红  发布时间:2016-02-29 08:27:2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沙沟法庭妥善调解处理了一起村民之间因土地侵权引发的纠纷案,使闹有矛盾的村民和好如初。

  原告冶某某是被告马某某的邻居,两人系沙沟回族乡树儿湾窑洞村村民。被告马某某现居住的宅基地原是菜园地,由村委会统一分配原被告各一块,中间有土墙相隔,墙南为被告菜园地,墙北为原告菜园地,后改种植杨树。2015年10月,被告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房屋推到,并占用原告林地0.6米,砌石墙盖房屋,侵占了原告的部分林地。为此,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解决此事,但未果,遂于2016年2月11日诉至法院。沙沟法庭受理该案后,主审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邻居,此前一直和睦相处。为及时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使邻里情、朋友情得以及早弥合,承办法官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通过与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的沟通,并适时以案释法,最终原被告自愿达成了书面协议:由被告马某某补偿给原告冶某某经济损失3500元,被告马某某北方后屋后墙墙根为界的土地保持现状,其家中排水流向不变,在原告的林地中修一条排水渠道。双方当事人当庭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