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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人民法院报 中国法院网2015年度网络宣传先进单位
作者:辛玲  发布时间:2016-02-14 17:47: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人民法院报社、中国法院网联合下发了《关于表彰2015年度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我院荣获网络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我院在传播法院动态、树立法院形象、弘扬司法正气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效果。在2015年的各项专项舆论引导工作中,服从上级法院舆论引导工作指示,遵守舆论引导工作纪律,在各类报刊杂志及网站上发表了大量新闻稿件及通讯,并积极利用微博、微信转发正面舆论信息,进行正面评论引导,积极转发各类信息。在各种刊物上发表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案例分析26篇,编发简报、情况反映93期,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各种刊物、网络、电台采用信息、稿件、简讯394篇(条),多篇稿件被青海日报、西宁晚报、青海法制报、海东时报等报刊采用。通过发布大量评论文章和帖子,确立了舆论宣传的正面地位。通过刊发报道和评论文章,增加了群众对法院的了解,进一步树立起法院的良好形象。青海法院网采用稿件91篇,列海东六区县第一。并且加强与省、市、县电台联系,播出反映法院工作的新闻报导共12期。自我院开通了人民网和新浪微博以来,微博也成为了重要宣传媒介,今年共转发法院动态、工作情况、队伍建设、法院改革等微博共5033余条,取得了较好的舆论引导效果。

 
责任编辑: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