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我院对节后工作纪律提出新要求
作者:辛玲  发布时间:2016-02-14 16:54:23 打印 字号: | |
  根据《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转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肃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中共平安区委关于执法执纪督查及平安区维护社会稳定小组领导关于重点涉稳问题责任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春节假期后全体干警迅速“收心归位”,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我院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院党组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贯彻“严管就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对干警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确保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不发生影响重大的负面事件。政工科、监察室要督促检查,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和干部协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干部管理,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串岗闲聊,不得无故脱岗、擅离职守,不得在上班时间购物、玩电脑游戏、炒股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全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为广大干警做出表率。

  二是要切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落实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特别是立案信访部门、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等“窗口”单位,要始终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以热情的态度、细致的工作,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是要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院领导切实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督促,切实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关注案件办理、涉诉信访、重大敏感案件审理、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共同完成好全国“两会”相关任务。
责任编辑: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