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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2015年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作者:辛玲  发布时间:2016-01-15 15:39:38 打印 字号: | |

1月15日,我院召开年度工作总结会,全面总结2015年法院各项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白守超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长春对2015年法院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6年度全院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对2015年度涌现出来的1个优秀法庭、4个先进集体、17名先进个人(其中3名临聘人员),2个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表彰奖励。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2015年,我院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执法信息化建设和法院管理,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229件(旧存52件),同比上升8.1%,审(执)结1116件,结案率90.8%。其中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050件(旧存48件),同比上升9.6%,审结960件;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79件(旧存4件),收案标的额1142万元,执结156件,执结率87.2%,实际到位标的额663.1万元,执行标的额到位率81.7%。全年为25件30人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城镇低保人员等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62896元,为9件11名特困执行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96000元。在服务全区清收不良贷款中心工作中,全年收回贷款160笔,标的3596368.81元。在加强队伍建设中,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的建设、三基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廉洁建设及执法信息化建设,圆满完成了2015年度审判工作任务。
   白守超最后讲话指出,2015年的各项工作整体上较之去年有了较大的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们不能沾沾自喜,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仍然很艰巨,全院干警一定要牢记自己肩负的责任,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并就2016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继续严格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自觉把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到工作中去,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大案件及时向区委汇报,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二是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切实抓好审判执行工作。依法审理好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加大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三是坚持加强审判管理,大力提高办案质效。深入实施科技强院战略,加强信息化在审判管理中的应用,借力信息技术提升审判效率和管理水平。全面实现网上办案,规范应用数字法庭;四是坚持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认真做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法官员额入选工作,进一步充实审判一线;五是坚持司法为民,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强立案“窗口”建设,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巩固和深化巡回审判、速裁法庭、假日法庭等各项司法便民举措,方便群众诉讼。继续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六是坚持从严管理与热情关怀相结合,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把理想坚定、政治过硬作为建设干部队伍的首要标准,切实加强理论武装,经常性思想教育等工作,不断提高法院思想建党的质量和水平。关心爱护干警,充分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千方百计解决干警后顾之忧,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责任编辑: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