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省法院审管办主任杨海云一行五人莅临我院,对我院网上办案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
座谈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长春就我院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汇报。在详细认真听取了汇报后,杨海云主任对我院在数字法庭、网上办公、办案、电子卷宗、裁判文书公开及电子签章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会后,杨海云主任一行深入到我院各业务庭,对网上办案实际操作水平等情况进行了实地察看和调查了解。提出了我院在网上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数字法庭预约的案件有510件,但开庭审理的案件只有180件,播放的案件只有40件,与预约的案件数不符;2、同一法律文书上传次数太多;3、节点管控和结案审核重视不够;4、电子卷宗的扫描没有同步进行;5、网上办案操作不规范;6、cocall的应用功能没有充分发挥;7、文书校对系统未充分应用;8、对各庭室负责人没有授权直播点播的权限;9、电子卷宗存在非彩色页、纸张倾斜、漏扫等现象;10、执行案件没有结案文书。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1、数字法庭预约后未开庭的,必须取消预约。同时为避免结案后无法将庭审直播过程导入,要求各法庭在结案前将庭审直播过程导入系统中,以便查看;2、在制作电子卷宗方面,立案庭登记立案后无电子卷宗的,业务庭可以拒收,开庭后三天内,必须录入庭审材料及证据,报请结案前,必须全部录入完毕;3、各业务庭室负责人在报结案件前,必须查看案由、标的是否准确,电子档案内容是否完整、全面,是否应用纠错系统纠错等;4、在信息补录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全面输入案件立案、审理、结案各个节点信息;5、必须明确人民法院判决宣判、裁定宣告或者调解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为结案时间;6、执行案件必须要有结案文书;7、院领导要高度重视网上办案工作,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同时,为了使全院干警更加深入的了解全国、全省法院系统的审判执行动态、新闻聚焦、文件汇编等基本情况,省法院工作人员在我院cocall的快捷方式中安装了最高法院内网、省法院内网等链接,通过“cocall广播”向全院干警发送了《青海省法院网上办案标准(试行)》,并给我院各庭室负责人授权了直播点播的权限。
张长春副院长对省法院审管办的领导来我院调研指导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表示通过省院领导的检查指导,我院干警要认真学习有关案件信息流程管理的文件精神,不仅要从数据质量上下功夫,还要使案件质量更上一层楼,以便推进全省法院案件办案智能化、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