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我院执行局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为韩发旺、范生存等7件执行案件的9名特困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56000元。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因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特别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今年以来,我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争取区财政拨款,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同时又无经济来源、生活极其困难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发放执行救助金,给予适当补助,切实解决了涉执特困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困难,彰显了司法关怀。
得到救助金的当事人激动地表示:“司法救助金解决了我们当前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给了我们生活的希望,感谢平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