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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被告人张娜、刘恒春、王广智组织卖淫罪一案
作者:辛玲  发布时间:2015-11-11 09:05:43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15年11月12日上午9:00时,在我院五楼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张娜、刘恒春、王广智组织卖淫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审判长:祁生忠

                           审判员:党小青

                          代理审判员:马登陆

                           书记员:马 兰
责任编辑: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