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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安全大检查 确保安保工作万无一失
作者:辛玲  发布时间:2015-08-26 11:48:1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维稳办和上级法院关于“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集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要求,切实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提高干警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审判执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8月24日,党组成员、副院长曹生林组织法警大队、办公室及各基层法庭负责人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安全大检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强化干警责任意识,对案件逐一进行风险评估。全院干警要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案件承办人及合议庭法官对案件本身的矛盾化解情况和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动态、行为举止进行全面分析,作出详细的风险评估预案,与法警大队保持密切沟通,必要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举全院之力抓好安保工作。

  二是展开安全大检查,切实排除安全隐患。由法警大队与办公室牵头对基层法庭和院机关全面检查排除隐患,检查范围包括安检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法警羁押被告人及值班检查是否规范细致,审判大楼及基层法庭水电、车辆、档案、物品是否存在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等方面,并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三是整合安保力量,配强配齐警力和装备。法警大队、基层法庭要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和装备配置标准》的要求,强化安检设施、警用装备及监控设施,并切实整合优化警力,确保万无一失。要求法警对司法警察值庭、押解、安全检查规则强化学习并严格执行,对审判区或押解途中可能发生当事人不服从管理、企图脱逃、故意伤害和自伤等突发情况要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

  四是纪检监察督促,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逢进必检”,要求法警大队二十四小时值班,对各办公室和大楼四周进行巡逻,对可疑人员及时进行盘查。分管副院长及纪检监察室加强督促,对工作不力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干警进行追责处理,确保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