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我院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作者:辛玲  发布时间:2015-05-21 16:07:13 打印 字号: | |
  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中,我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思想动员,认真研究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贯彻落实。近三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各类案件2754件,审(执)结2710件,结案率98.4%。其中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281件,审结2248件;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73件,执结462件。受理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0件。

  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院长对全院创建工作负总责,分管院领导和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各自分管部门的创建工作。我院成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安排部署、总结表彰工作,办公室要做好联系协调、达标考核等工作。院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我院先进区创建工作,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各支部也要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创建先进区工作的组织领导。

  坚守法治精神,推进严格司法,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执行威慑和联动机制,充分运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公正审理好涉及民生问题的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农民工工资案件。坚持能动司法,对涉及民族聚居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妥善予以化解,努力减少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不和谐因素;努力打造大调处格局,将调解贯穿于办案的始终,提高调解效率,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切实了解群众的期盼,听取群众的诉求。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公正司法、文明司法,切实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不断增强人民法院公信力。

  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各项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创建活动有序,稳步推进。一是建立健全院党组统一领导、创建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各部门为重点,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组织动员全体干警开展共创共建的机制;三是建立健全科学考核评价体系的目标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创建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鞭策和导向作用,促进我院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顺利推进;四是建立健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教育引导宣传教育机制。

  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良好氛围。院研究室、办公室把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报刊、网络媒体加强宣传,提高先进区创建宣传报道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大力开展知识竞赛、演讲征文、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广泛深入做好典型宣传,在全院形成人人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热潮,为先进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范围。
责任编辑: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