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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里,总有你忙碌的身影
作者:胡亚宏  发布时间:2014-08-22 09:17:31 打印 字号: | |
  一场时断时续、时停时下的春雨无声无息地来了,她的脚步轻盈而灵动,缓犹如一支曼妙的舞,长袖轻舒,荡起满天亮闪闪的银丝,给大地万物带来了微微凉意。

   在崎岖不平、春雨连绵的山路上,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颠簸,平安县人民法院三合法庭的工作人员在庭长白锦强的带领下,来到了大山深处的洪水泉乡拉树岭村。尽管下着雨,但刚下车就有村民簇拥过来,几个孩子也好奇的围在警车旁,久久不愿散开……

   这一天,是平安县人民法院三合巡回法庭就地开庭审理洪水泉乡拉树岭村村民许某某和孙某某夫妇离婚纠纷一案的日子。由于两年前许某某不幸遭遇了一场车祸,撞坏了一条腿,落下了残疾,行走不便。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白锦强庭长决定到其家中就地开庭审理此案。

  当一切准备就绪后,不知是天公作美还是被法官的工作热情所感动,刚才还淅淅沥沥下着的雨,此时竟然嘎然而止,雨过天晴。随即庭长白锦强、书记员陈兴梅和原告孙某某、被告许某某纷纷就座,各坐一席。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庭审开始了。而此刻,许某某和孙某某的院落里早已站满了前来围观、旁听的群众,整个庭审现场被围的水泄不通。

   实际上,本案的原告孙某某对于白庭长而言无疑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因为三年前这个纯朴的女人也是因为离婚,作为原告曾经出现在平安县法院三合法庭的审判庭上。那时候,她起诉的男人依然是今天本案的被告许某某。唯一不同的是,那时的许某某还未遭遇车祸,并且可爱的女儿只有四岁。

   三年前,这个纯朴得有些可爱的女人哭哭啼啼来到三合法庭,控诉其丈夫的种种不是,并坚决要求离婚。白庭长在仔细审查案卷材料及原告提供的证据后,根据原、被告的陈述意见,认为原、被告虽因生活琐事在某些方面伤害了夫妻感情,但尚未达到彻底破裂的程度,因此判决驳回了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

   三年后,看着坐在巡回法庭上的这个女人依然纯朴,但从目光中更透出一种无奈,一种对现在婚姻状况的冷漠。与前一次不同,今天这个女人没有了去年的义愤填膺,只是平静的陈述着自两年前被告遭遇车祸致残后,对生活失去信心,整天酗酒、赌博,对家庭生产、生活不管不问,不善待老人、孩子,不断伤害夫妻感情,现已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的事实。很显然被告在致残后,对生活产生了自暴自弃的想法,没有珍惜来之不易的夫妻感情。

  庭审中,被告许某某一直沉默不语,暗自垂泪。看到这一细节,白庭长考虑到许某某家中七旬体弱年迈的老人,七岁活泼可爱的孩子及许某某一条腿残疾后,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如果草率判决离婚,许某某在今后的生活中将愈发一蹶不振,生活定会陷入困境。

  为此,白庭长没有就案办案,而是耐心细致地做起了双方当事人和好的调解工作。经过近两个多小时不厌其烦,细致周到的说服和劝导,原告孙某某为白庭长的耐心和真诚的工作态度所打动,最终同意接受了巡回法庭调解和好的意见,决定不离婚,并在调解笔录上签了字,按了印。

  被告许某某闻听孙某某不与其离婚的言语后,抑制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顿时感动的泪流满面。并当庭向孙某某认了错、表了态。同时向法庭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痛改前非,树立起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挑起家庭的重担,夫妻齐心协力一起照顾好老人和孩子,把生活搞好。到此,双方当事人笑了,家中的老人和孩子笑了,旁听、围观的群众笑了,巡回法庭的工作人员笑了……

  庭后,双方当事人对白庭长不辞辛劳、在雨中来到大山深处的拉树岭村开庭,为老百姓解忧的工作作风表示深深的感谢,旁听、围观的群众更是拍手赞扬。此情此景,白庭长当即决定趁热打铁,再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活动。顿时人群沸腾了,老百姓你一言我一语,有问这的,有问那的,整个现场人声鼎沸,热闹非凡。白庭长根据群众提出的就有关家常里短、婚姻关系、赡养老人、邻里纠纷、外出务工等问题一一作了详尽的答复。

  这就是白锦强庭长普通的一天。多年工作于基层法庭的他,经常和法庭的工作人员奔走于平安县三合镇、寺台乡、石灰窑乡和洪水泉乡的各个乡村之间,翻过座座大山、越过淙淙小溪,将巡回法庭搬到村民家里甚至是田间地头,大山深处总有他们忙碌的身影。

  “在一些交通不便,居住分散、路途遥远的农村,一直存在着村民诉讼难、执行难的问题。设置巡回法庭,可以就地审理大多事实清晰、责任明确或案情相对简单的案件。这一切的出发点,就是走进群众、贴近百姓,为他们分忧解难。” 白锦强说。

   回到平安县城,已是傍晚时分,可不知为什么,此时,本已放晴的天,又稀稀落落下起了小雨。无论怎样,白庭长心里清楚,新的一天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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