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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院长董开军莅临我院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
作者:胡亚宏 辛玲  发布时间:2014-06-17 12:00:41 打印 字号: | |
  6月16日下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在省高法院副巡视员刘万珠、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毛书平、新闻办主任袁有玮的陪同下,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杭旭,乐都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有强和我院党组书记白守超,中院及本院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中院院长杭旭、乐都区法院院长陈有强和我院党组书记白守超就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活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先后进行了汇报。

  董开军院长在听取工作汇报后,对我市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从五个方面评价了市中院、乐都区法院及我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中呈现的特点。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加强了组织领导;三是学习教育形式多样;四是征求意见广泛具体;五是对照检查态度端正。

  对下一步的教育实践活动,董院长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一定要突出问题意识。要聚焦作风建设,聚焦“四风”问题,不能“两风”代替“四风”,不能“一风”代替“四风”,不能“无风”代替“四风”;二是一定要密切联系实际。强调要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思想上的问题解决了,工作上的问题才能解决;三是一定要抓好整改落实。强调要边学边改、边整边改、边说边改,院领导的公开承诺要带头做到,说话算数,言而有信;四是一定要坚持从严要求。只有院领导从严要求了,同志们才能从严要求自己,班子成员要勇于担当,在公与私的问题上要有鲜明的态度,要当好人,但不要当老好人,敢于直面问题、直面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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