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我院三合法庭在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当事人马某打伤其岳父,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及最高法院通报的人民法庭在开庭审理案件时,当事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相关案例,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庭安全保卫工作。近日,我院党组委派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文海、曹生林率法警大队队长李有福等人,到三个基层法庭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指导。
所到之处,检查组一行首先与法庭干警进行了座谈。就切实加强基层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法庭公共财产安全和干警的人身安全、建立健全法庭安保制度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随后从安检设备、安全设施建设工作及制度落实方面对法庭的安保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通过检查,全面了解掌握了法庭安全保卫工作的现状,并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安保意识,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安保工作并非只是法警大队的工作,需要每一位干警要从思想上树立起安全意识,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为各基层法庭增加了专职法警,同时要求法庭人员要熟练使用安检门、金属探测器、手铐、电警棍等警用器械。并要求法警大队经常深入人民法庭进行法警职责培训,细化安保工作具体内容,切实提升人民法庭安保人员安检技能和安保能力;三是规范入口管理。在门卫处安排法警值班,建立来人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来访时间等做好登记,严格安检,防止院外人员携带危险品、违禁品等危及法院安全的物品,坚决杜绝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庭审安全。在开庭审理案件时,由法警站庭或值班,使用安检门,禁止可疑人员进入法庭,如发现妨碍审判活动迹象的,及时进行处置,防止哄闹法庭事件的发生。对当事人矛盾较大、可能出现过激反应的案件,庭审前做好安全预案,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