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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要求干警随身携带禁令卡
作者:胡亚宏 辛玲  发布时间:2014-05-08 18:16: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全体干警都收到了两张小小的禁令卡,卡片上分别印制着最高人民法院“十个不准”规定和青海省政法干警“八条禁令”的具体内容,时刻提醒干警在工作、生活中,始终保持高度自觉、高度清醒、高度警觉,严于律己、严格执行、令行禁止。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多次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的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十个不准”规定和青海省政法干警“八条禁令”。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十个不准”和“八条禁令”,让每个干警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我院专门为每位干警制作了两张禁令卡片,并发到每人手中,要求随身携带,时时学习,时时对照,时时提醒,深刻领会,做到烂熟于心。

  干警们纷纷表示,有了这样随身携带的禁令卡,既方便了学习,又可以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这对随时警醒自己,严格规范行为举止,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