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后,我院把此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迅速行动,穷尽措施,积极开展执行活动,着力维护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合法利益。日前,我院受理涉民生执行案件6件,收案标的额13万元,执结4件,执结率66.7%,实际到位标的额9万元,执结标的额到位率69%。
“谢谢法官,帮我们要回了辛苦挣来的血汗钱,你们辛苦了!”。这是陈某某等4名农民工从执行法官手中拿到36000元劳务工资时的由衷之言。
原来,2013年3月底,被执行人蔡某某承揽了由水电四局第三分局承建的平安县临空经济开发园区两栋家属楼的劳务工程。同年4月,以上来自四川的陈某某等4位农民工为蔡某某提供家属楼的部分外墙粉刷、贴墙面砖等劳务,并经验收合格。期间,被执行人除支付部分劳务费外,尚拖欠4位农民工劳务费36000元一直未付。经多次索要,均未果。无奈之下,4位农民工将蔡某某起诉至我院,我院及时对该案进行了庭前调解。但调解生效后,蔡某某未履行调解协议,遂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中,由于该案被执行人账户涉及银行数量多、分布范围广、地点分散,查询难度大。为此,我院执行局干警连续奋战2天成功执结了这一涉及4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4名农民工得知执行结果并拿到执行款后,对我执行法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给予了很好的评价,并表达了深深的感激之情。
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我院执行局还将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曝光信息包含被执行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未履行标的额等,借助社会舆论力量,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院裁判义务,提高涉民生案件执行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