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海东市委第二督导组组长耿河宽一行在县第三督导组副组长马林等人的陪同下,来我院检查督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我院党组成员及院活动办公室各小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督导组一行首先认真查看了我院建立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台帐等资料,并就发现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指正。随后,我院党组成员、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副院长张长春从我院活动开展以来的主要做法、整改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三个方面,就活动开展情况向市委第二督导组进行了汇报。在听取汇报后,市委第二督导组组长耿河宽代表督导组对我院前一阶段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我院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以下督导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负责,亲自督导,要严格按党委的文件要求开展每一环节的工作,对规定动作绝不允许打折扣,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征求意见要深入细致。一是征求意见要有针对性,如干警在纪律、作风、依法办案方面的问题,在对待群众方面是否有“三难三乱”问题,有无办人情案、关系案的问题;二是征求意见要结合法院工作特点进行设计才能得到更好的落实;三是要真心诚意的上门征求意见,要认真对待基层法庭、上访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四是对院领导及班子成员的意见要及时进行梳理,立整立改。要在边整边改上下功夫,并注重做好与正风肃纪工作的结合,与制度建设的结合。
三、要主动做好各方面的衔接工作。要认真做好与上级法院、县活动领导小组、县督导组、本院各部门之间的有效衔接,确保在开展活动中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相互有益借鉴,推动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四、台帐建设要规范有序。按要求规范台账建设,做到及时分类归档。